第29章 凤鸣山庄
老一套,打开大地图-选择长安-进入长安中心-进入司马府。。
王诩又来到了司马府,刚进入司马府,王诩看到铃兰仍旧在弹琴。
不过王诩并没有去找铃兰触发任务,而是前往了之前给王诩准备的卧室中休息。
从救出铃兰到送她回家再到触发任务完成任务,就算不按照真实经过的事件,单单算世界中记录的事件也过去了三四天,在此期间,王诩是一刻也没有休息。
虽然王诩身体并不疲惫,精神也不疲惫,但王诩就是想休息一下。
一把抱住杨冰儿,王诩就倒在床上休息。
听着外面,铃兰的琴声,怀里抱着杨冰儿这个一比一纯真的人型抱枕,闻着她身上的香气,王诩很快就睡了过去。
不知过了多久,王诩“嗯”的一声醒了过来。
伸了个懒腰一看时间一刻没过,从不耽误事,这也算是这个世界为数不多的的好处吧。
推开房门,王诩直径向铃兰走去。
“铃兰,你好。”
“啊,王诩,你来的正好。”
“昨天我们家收到了一封请帖,你看。”说着,铃兰从不知名的地方拿出了一封信。
“鸣凤山庄庄主贾武,恭迎各位贵人及武林同道参加金盆洗手大礼.….”王诩拿着请帖一字不拉的念了出来。
“这鸣凤山庄没有听说过,很有名吗?”王诩问道。
“啧啧,真是土包子一个,鸣凤山庄在长安可是大大有名。贾庄主在江湖上交友广泛,据说其祖上来自西域,一套天山剑法高深莫测,武林之中人人佩服呢。”听到王诩的话,铃兰看向王诩的眼神,就好像看珍奇动物一般。
“哦...看来是我孤陋寡闻了,既不知道鸣凤山庄,更不知道啥天山剑法。”
“嘻嘻,这样吧,要不要我带你去见识一下?”
“可以”王诩放下信封点了点头。
“嘻嘻,太好了,我们走吧!鸣凤山庄就在长安近郊,很好找的。”听到王诩的话,铃兰猛地站起身,催促道。
【【铃兰】加入队伍(非战斗角色)】
接着王诩就带着铃兰来到了长安城边,进入了长安城郊鸣凤山庄就在长安城郊的深处。
刚进入鸣凤山庄铃兰大致往四周看了看就说道:
“今天人挺多的...来了这么多江湖豪杰,真是大场面啊!”
“哈哈,喝酒”一个长着一张炮灰反派脸的人干了一碗酒说道
另一个手里拿着一碗酒的路人脸也连忙说道。
“要感谢贾老爷子请我们喝酒啊,来!干了!哈哈哈哈!”说罢举了举手中的酒一饮而尽。
“痛快,痛快”炮灰脸又干了一碗酒说道。
就在这时,一个身着大唐官府的官员突然说道
“贾老爷子行走江湖数十年,威震四方,我们长安人也跟着有光彩啊!”
另一个官员也连声附和“是啊是啊,一直听闻贾老爷子武功盖世,今日有缘得见,真是有幸,哈哈。”
“那边的是太行山的矮脚虎,左首里侧的还有山西一对鬼,那边还有黄河怪鱼,尽是些武林中不入流的鸡狗之辈。”王诩皱眉道,这些人王诩都不认识,之所以这么说完全是王诩的剧本对话。
不过王诩记得贾老爷子拿的好像是类似于甚至还不如林平之的父亲林震远的角色,家传绝学是辟邪剑谱一般的功法。
听到王诩的话铃兰白了王诩一眼“人家都是鸡狗啊,猫虾的,就你是龙凤行了吧?”
“我就是提醒您小心一点...”
“哦...”铃兰有些不以为意。
王诩感觉自己的剧本有些舔狗,不过没等他继续想下去,就突然有一个人走到了王诩的面前。
“两位好,是来喝父亲金盆洗手的喜酒的吧?来,这边请坐。来人!上酒!”来人正式贾老爷子的儿子贾飞。
贾飞长得相貌端正算是不错,不过,他的心性只能用一塌糊涂来形容,做人更是说是卑鄙无耻不过分。
“想必你就是贾老爷子的公子贾飞了?”铃兰
“不才正是贾飞,敢问姑娘芳名?”
“嘻嘻,我叫铃兰,幸会。”
“啊,原来是司马大人千金!小姐今日光临,真是蓬荜生辉。请稍做休息,大典一会儿开始。我还需要在门口迎宾,失陪了。”
王诩就在一旁看着,不过他感觉铃兰的设定不止是圣母婊,还有些绿茶,不是很讨人喜欢。
当然,不排除她的设定只是单纯的足够单纯也说不定。
“举止投足间自信满满,风度翩翩,不愧是名门子弟。”
刚进入凤鸣山庄铃兰转头对王诩说道。
“我怎么就是想不起来江湖中有这么一号人呢...”这句话不止是原剧的话也是王诩想说的,王诩确实在这段剧情之外对贾飞有任何印象。
王诩刚说完话,旁边的一个‘江湖豪客’就插嘴道:
“小兄弟啊,你真是孤陋寡闻啊,连大名鼎鼎的贾家天山剑法也没听说过?”
“恕我孤陋寡闻..”
“你太小了!老一辈的传说都不知道吧!昔日天山飞鹰贾大侠的天山剑法,在中原武林可是人尽皆知!”
“是啊是啊,贾大侠昔日行侠仗义,泽披苍生,今日聚在这里的,多半都是旧日祖上曾蒙贾大侠恩泽的人。”另一个‘江湖豪客’听到他们的对话也凑了过来。
“这位贾大侠能让如此多绿林中人将恩泽辈辈相传,令人动容。只可惜没有能够生在那个时代,一睹大侠风采。”王诩再说这段话的时候,一直在想十四书中有没有一个姓贾的人物,不过思索了半天只能说没有,这个贾大侠,应该是原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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